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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兩天有關11歲女童被媽媽帶走12年的新聞,相信不少朋友都深感震撼、同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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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兩天有關11歲女童被媽媽帶走12年的新聞,相信不少朋友都深感震撼、同情。

在衞航的經驗裡,正在爭奪孩子監護權的父母,很容易因為情緒大受影響,而衝動做出自以為對孩子好的事。

被媽媽帶走12年,當然是比較極端的例子;相對常見的是:在雙方尚未協議出共識前,就直接到學校或安親班,想帶走孩子。

這兩天有位苦惱的國小主任連絡衞航,原來有位孩子的父母分居,她目前和母親同住,父母疑似正在打離婚官司,父親宣稱已一段時間看不到小孩,所以趁放學時間到校門口堵人,想帶走小孩,因聲音、動作都很大,不但嚇哭了孩子,更引發推擠衝突,讓校方非常擔心接下來會擦槍走火、發生意外。

究竟該如何處理,比較妥當?

正在爭取監護權的爸媽,本就不易協商出日後雙方與小孩會面交往的共識,更來不及取得法院判決可供學校依循,確實讓很多看不到小孩的爸媽非常焦躁,夾在風暴中央的孩子常擔心受怕、不知所措,校方更常因此承受來自父母、甚至祖父母的巨大壓力。

對此,衞航建議,父母任一方可以向法院聲請「暫時處分」,法院就會在原程序以外,斟酌孩子最佳利益,暫時就扶養費、會面交往方式等,作成暫時處分裁定,讓沒有同住的爸爸或媽媽可以在指定的時間,和孩子相處,避免大人之間的事影響親子關係。

建議有相同苦惱的爸媽們別急、別慌,試試聲請暫時處分,別再為難孩子和學校老師。

更期待不再發生孩子因父母離異,而失去自己童年或人生的悲劇。

註:圖片引自聯合報系資料照片
與照片一起的文,是由資深諮商心理師撰寫,附上連結網址,供有興趣的朋友參考-https://pse.is/3al2bh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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衞航從2005年執業律師至今,現任時代力量副祕書長及決策委員。過去曾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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